請問
全年一次性獎金具備的四個條件?
最近都在發年終獎,這樣的獎金不得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單獨計稅的優惠!
答復
好多會計對于“年終獎”是存在誤區的,認為平時拿到的任何獎金我都可以選擇適用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的政策!這樣理解是錯誤的片面的!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平時的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不屬于全年一次性獎金,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全年一次性獎金具備四個條件:
1、針對居民雇員。非雇員的人員不存在全年一次性獎金。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適用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相關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全年。根據員工的全年經濟效益或者全年工作業績來計算。
3、一次性。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單獨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全年一次性獎金一年只能申報一次。如果分月發放年終獎,只能對其中一筆單獨計稅,另外部分的“年終獎”只能并入綜合所得合并計稅。
4、獎金范圍。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參考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5〕9號)規定,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2、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0號),居民個人2027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繼續選擇享受單獨計稅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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